制定严重违反防震减灾法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来2011.9.29

信息网址:www.ruyirensheng.com 更新时间:2014-05-27 05:15:40 浏览次数:7673
最近出台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中 写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中国地震局组织制定了《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然而此《管理办法》严重违反防震减灾法。若不进行全面修改,比汶川更大的地震悲剧很快又将出现。为此针对目前状况建议如下:1、《管理办法》应该是体现鼓励和重视地震预测信息及地震前兆异常,只有在搜集到众多息信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才能做出正确的地震三要素预测。以此为指导对《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正,避免以法规方以法规方式合法扼杀可借鉴利用的地震预测

(2011-09-29 14:28:10)


 

        汶川地震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震预测,新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地震工作指导意见出台后,民间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挖掘整理、综合创新研究地 震预测,现已有很好的群测群防地震预测方法和成果。如能发挥监测、预测人员的优势,做到地震的长、中、短、临跟踪分析预测有效结合和应用,一定能攻克地震 预测难题。然而中国地震局却制定严重违反防震减灾法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来扼杀地震预测

        最近出台的《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中 写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中国地震局组织制定了《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然而《中国地震局地震 预测意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严重违反防震减灾法。《管理办法》若不进行全面修改,比汶川更大的地震悲剧很快又将出现。为此特报告如下:

一、《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意见管理办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 《管理办法》第七条称"通过电话报送的有关地震预测信息不作为地震预测意见。接收单位的地震预测意见管理机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七 条的规定,将其作为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登记。”;第九条"所预测地的省级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机构收到地震预测意见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临震预测意见应在12小 时内)按照《关于地震预测意见登记表和回执的简要说明》的规定填写《地震预测意见登记表》和《地震预测意见回执》,将回执返回提出预测意见的单位或个人。 同时将预测意见及其相关依据扫描并传送至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平台,并通知其他所预测地的省级以上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机构”。《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 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其中"及时组织调查核 实”是对收到报告后必须做的一项首要工作。这项工作对收到预测和异常后的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基础,因此特别重视。然而,《管理办法》中却毫无提及,仅规定收到预测意见后进行登记和內部处理。可见严重违反《防震减灾法》。

2、《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报送地震预测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地震预测意见的书面报告。地震预测意见的书面报告应当按照地震预测意见书面报告的格式要求(见附件1)填写。凡不符合地震预测意见地点、时间、震级要求的或无预测依据的,不作为地震预测意见处置。”此条及附件1中所要求"地点、时间、震级”三要素具全,不然就"不作为地震预测意见处置”。现实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及地震预测方法都很难同时对三要素做出预测,在报送的地震预测信息中有许多预测一、二要素准确,而这些预测信息对地震系统综合判断三要素都是极为有益的,不应丢掉这些预测信息而应尽全力收集并充分利用。

3、 《管理办法》不下发到县、市级地震及预测研究单位其做法与国家政务防灾信息公开的要求相违背,明显压制限制了群测群防的地震预测管理的知情权。《管理办 法》文件只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而未发到县、市级地震单位。然而《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研究提出的地震预 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或者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收到书面 报告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接收凭证。”《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县市级地震局是我国地震群测群防的最重要基层机构,可见其重要性。《管理办法》却未发到此级机构,目前省 级地震机构至今也未转发到县市地震机构。《管理办法》与《防震减灾法》脱节,二者应协调解决。

4、《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报送地震预测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地震预测意见的书面报告。地震预测意见的书面报告应当按照地震预测意见书面报告的格式要求(见附件1)填写。”《管理办法》是针对单位和个人长、中、短、临各种关于地震预测的提交、接收、处理等的管理,但附件1却 是《地震短临预测卡片》。应该指出《管理办法》是公开透明的法规性文件,应该让所有依法开展地震预测预报研究的部门单位人员及时知悉,然而这些条规性文件 中国地震局作为全国地震业务管理和指导部门,为了封锁群测群防对《管理办法》的知情权,办法仅仅只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至今县市 地震和群测群防组织无法正式见到《管理办法》,由于办法中有专用预报"卡片”致使一线地震预测意见一直无法正式上报。而这种预报卡片现在还是在延用八十年 代的表样,基本没有改进,填报不科学,设计不科学,无编号,无分类,无电话联系方式,在震情上无法跟踪反馈紧急情况。关于长、中期的各种地震预测又提交何 处?如何填写?在实际操作中就更不明确,其他预测研究单位也无法执行。

5、《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省级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机构应对接收的地震预测意见按紧迫性、严重性及可信性进行审查分类并提出处理意见。”该规定含糊不清,难以把握,应更加明确具体。

6、 《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中:"重大地震预测意见是指方法科学、依据明确充分、具有一定信度的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短期和临震预测意见。”这实际是通过简单管 理方式处理"自称是世界难题”的复杂性问题。实践证明在我国历次地震中有许多很好的预测也不是目前地震主流专家认为"方法科学、依据明确充分”的预测。此 条严重违背实际。其目的是用简单管理来扼杀用复杂性、前沿性、探索性科学方法的预测成果。

二、针对目前状况建议如下

1、《管理办法》应该是体现鼓励和重视地震预测信息及地震前兆异常,只有在搜集到众多息信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才能做出正确的地震三要素预测。以此为指导对《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正,避免以法规方式合法扼杀可借鉴利用的地震预测。

2、地震预测管理部门应立刻组建一支有强烈责任心、对群测群防地震工作熟悉且综合能力强的分析预测队伍,认真分析各种预测方法所获得的地震前兆信息综合判断震情,即可攻克地震预测难题。

3、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中"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对目前群测群防工作开展好的进行经费支持。

4、当前震情新形势下,应立刻组建一支独立的,有强烈责任心的,热爱地震测报工作的,预测技术先进有效的群测群防地震队伍。大胆使用品德好,有成功预报经验的,年富力强熟悉综合能力的技术干部负责管理,实行专群地震预测竞争的双轨制,不用多久一定可攻克地震预测难题。

                                                                                                                                                                                                                                                           2011922

 

联合签名人

潘正权      5.12汶川地震预测主要人员 德阳市原防震减灾局监测预报科副调研员

李有才     5.12汶川地震重要预测 原四川省地震局综合预报处主任  高级工程师 

姜成田      海城地震临震预测主要人员 原海城地震观测站技术负责人

王立华     海城地震临震预测人员之一 原海城地震观测站技术人员 

   松      日本3.11地震预测者民间地震预测家山东平原县职业中专原副校长

杨智敏    几次大震较好预测者 国际天灾研究会副会长

       重大灾害监测仪器研发中心

王建军   哲学家、社会学家

   刚    社会学家《三农通迅》内参主编

李伯淳   民间群测群防地震组织人之一    "非典”预测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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