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群测群防地震捐款接收及管理办法

信息网址:www.ruyirensheng.com 更新时间:2014-05-25 16:59:21 浏览次数:4369
民间群测群防地震捐款接收及管理办法

   为严格规范"民间群测群防地震捐款资金"(以下简称捐款资金),社会捐款的接收及管理工作,保证捐款接收及使用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捐款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民间群测群防预测地震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捐款的接收
1. 为方便捐款人,民间群测群防预测地震捐款款项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委托李伯淳先生开设专用帐户,接收社会各界人士及机构对民间群测群防地震资金的捐赠。李伯淳先生并无权擅自使用该资金。
2. 上述专用帐户所接收的捐款,由监督委员会监督使用。

3. 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妥善管理各界捐赠的资金和物品,并定期向社会各界及捐助人汇报捐款的接收情况。


第二条、捐款的管理、监督
1. 捐款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由监督委员会负责。

2. 监督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社会捐款,专款专用,并接受相关部门及捐助人的查询、审查。

3. 捐款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定期汇总,将在网上公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捐款的使用
1. 捐款资金的使用原则: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同意按捐赠人的愿望,捐给指定人或指定的特别范围;没有指定意愿的捐赠由监督委员会指定使用。

2. 捐款资金的使用范围:在中国大陆建设具有特色预测地震功能的民间台网、地震专家研究经费、地震预测技术地培训,办公通讯。

3. 捐款资金只能专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 监督委员会负责捐款资金的管理,每项支出必须经监督委员会全体讨论决定,经多数监督管理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负责监督资金使用的效果。  

5. 捐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
陈一文 国际天灾研究会国际交流总顾问
汪成民 中国地震预测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李有才 四川省地震局高级工程师
邹剑锋 国际天灾研究会法律顾问
朱高山 国际天灾研究会副秘书长
群防组专家 徐淑彬、农民、李传芳、随风、杨智敏、橙橙等


国际天灾研究会
20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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